二次供水設備每半年應清洗消毒并進行水質檢測 違反規定最高可處分2萬元
為了加強日常飲用水二次供水設備及保潔的處理,預防日常飲用水污染,確保公民身體健康,西安市司法局日前發布《西安市日常飲用水二次供水處理和衛生監督規矩(草案修改稿)》,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根據《規矩》,修建物高度對水壓的要求逾越國家規矩的水壓規范時,締造單位應自行設置二次供水設備。設備的設計和締造應契合以下要求:水池(箱)容積及水管管徑應滿意用水要求;蓄水池頂部及周圍排水疏通,蓄水池頂部須設必要數量的透氣孔;水池壁鞏固、光亮、不滲漏,水池(箱)蓋應具有出色的密封性能,透氣孔有避免蚊蟲、異物進入池內的裝置;二次供水泵房應當獨自設置,不得與消防等泵房混用。分建儲水池和消防水池,以便清洗與檢修;二次供水設備周圍30米范圍內,阻止堆積有毒、有害、易腐物質,并阻止設置滲水廁所、滲水坑、糞坑、廢物 堆積點等污染源;儲水、配水、輸水、溢水等設備不得與排水設備直接連接;修建材料、管材閥門契合衛生和質量要求;契合安全防范要求;水泵機組作業正常;住宅和非住宅在同一修建的, 二次供水設備應當分別設置。
二次供水單位擔任二次供水的日常作業、保護、清洗和消毒作業,擬定和施行二次供水的衛生處理準則,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飲用水衛生處理人員,并按規矩處理《衛生許可證》。 二次供水單 位每半年應對供水設備清洗消毒,并托付依法設立的的單位對水質進行檢測,將水質檢測結果予以公示,確保二次供水水質契合國家規范,檢測合格方可使用。違反以上規矩,新建、改建、擴 建二次供水設備不契合國家和本省、市的相關規范投入使用的,由市水行政處理部分責令期限改正,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;其間屬經營性的可處以30000元以下罰款。二次供水單位未按規定對其供水設備清洗消毒,或許二次供水水質不契合國家規范的,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以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罰款。